如何设立外资商业批发及零售企业?

发布日期:2017-08-26 18:42:43 文章来源:
1、公司名称:贸易有限公司
2、设立条件:
(1)与实际使用相匹配的注册地点
(2)国外个人或者公司投资者
(3)独资或者中外合资
3、经营范围:***商品的批发,销售,佣金代理,商品进出口及相关的配套服务。
4、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5、申请时间: 5个月左右
6、设立程序:
(1)我方提供投资咨询,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2)新公司核名
(3)办理租房,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合同、章程
(4)经贸部门审批
(5)商务部审批
(6)申办公司营业执照
(7)办理企业代码
(8)办理外汇登记
(9)银行开户
(10)税务登记
(11)办理财政登记证
(12)注册资本到位、验资
7、所需提交资料:
(1)、预申请公司名称(3个以上)、企业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及投资总额;
(2)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份(需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香港由律师行公证);
(3)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由银行开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简历、大一寸彩色照片10张;
(5)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文件:
A:租赁合同原件1份;
B:房产证复印件3份;
C: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如无房产证的提交:
A:租赁合同原件1份(房管所备案、签订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B: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
C:购房发票及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D: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3份;
E: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