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事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作。集团不具备法 人资格。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卓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该规定第28条规定: 以外商投资企业为母公司组建企业集团,适用本规定。